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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布公告!事关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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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5: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日前

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公布达州市征收

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详情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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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要求,达州市已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并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


一、达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2020年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同时废止。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分别为30%、70%。


三、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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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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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6:25: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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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8:05: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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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9:26: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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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21:2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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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22:38: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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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06:02: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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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09:2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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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10:3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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