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久爱不弃 - 

闺蜜离婚了,想带着孩子住进我家,我拒绝后她和我绝交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16 23:58: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信你个鬼 发表于 2021-3-15 11:26
是闺蜜就应该帮她,多个人住也用不了什么水电,除非不是闺蜜而只是普通朋友就不让她住

你这屁话说的真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7 11:4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反正是我朋友,我都会帮,他会感谢你一辈子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7 11:4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尽快结婚就对了,找一个帮忙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7 21:5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杨医生_内/儿科 发表于 2021-3-15 13:46
她应该责备的不是你,而是她前夫

杨医生说的非常有道理,即是与前夫离婚了,但是小孩子每个月的生活费应该前夫是要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8 00:38: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视而不见 发表于 2021-3-15 11:48
我觉得,如果是闺蜜这么好的,应该帮助她慢慢度过难关,虽然您的压力和承受的东西要多很多,但毕竟你闺蜜爸 ...

照你的说法她要一直这样住下去都行咯!已经住了一个星期了,只是楼主不应该说人家孩子是拖油瓶,既然是闺蜜就应该真诚的把自己的相法说给对方,并给一些合理建议,再好的关系都得靠自己面对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8 06:5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阿逝孕 发表于 2021-3-17 21:59
杨医生说的非常有道理,即是与前夫离婚了,但是小孩子每个月的生活费应该前夫是要给的。

像这样没法工作的,又有娃的,又是男方过错的,就该,判男方每个月三五千抚养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8 07:0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9 22: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帮她找个工作吧,相信只是暂时的,她也不可能在你哪里住多久给点时间别人。何况还是闺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