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莯七七 于 2021-7-26 17:06 编辑
7月26日,从达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经各县(市、区)文明办和有关市直部门推荐,市文明办严格审核推荐材料、评议先进事迹,拟表扬何林东等8人为2021年第二季度“达州好人”。 公示期为7月26日至7月28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拟表扬对象进行评议和监督,如有意见反馈,请联系达州市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2181808,电子邮箱:dzswmbgmk@163.com,地址: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1914室)。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相关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021年第二季度“达州好人” 拟表扬对象名单 (共8人,排名不分先后) 何林东 ,男,34岁,中共党员,宣汉县南坝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 邓玉春,男,47岁,群众,渠县集英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李贤斌,男,43岁,群众,达州市达川区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 黄小莉,女,43岁,中共党员,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工勤人员 侯永庆,男,38岁,中共党员,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王亚平,女,51岁,中共党员,达州市亚平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邓孝春,男,52岁,群众,开江县长岭镇采实桥村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