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报道引发热议。
湖北武汉,65岁的王婆婆24年前与刘先生谈恋爱,后双方分手,刘先生写欠条说要给王婆婆2万元及7克的金戒指。后刘先生一直未兑现欠条,王婆婆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因刘先生无可执行财产,只能终止。
近段时间,王婆婆听说刘先生母亲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于是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调查发现刘先生早已去世,其母亲房产由刘先生弟弟继承。经调解,刘先生弟弟表示愿意偿还53600元。
情债总是要还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打了欠条就要还。青春损失抚养费怎么少得了,所以分手不要乱写欠条,承诺是要兑现的,债最后都是要还的。
不要以为写张纸而已,没啥事,但这个事情就明明白白告诉某些想要快速分手的人,欠条什么的可不能够乱写。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出来混,迟早得摔跤,死了也要还。
而且呢,这种乱写欠条的男人,多数就是敷衍而已了,但谁能想到,逃得了身前情债,逃不了身后被安排。
看到这个,怎么又有一种快意。有种隐忍多年,终于大仇得报的畅快。也有种痛扁欠钱多年的老赖后,TA还得嬉皮笑脸求原谅,赶着还钱。但多数情况下,老赖就是老赖,死不还钱,就是粪坑里面的石头,又臭又硬。
让老赖还钱太想当然了,这个婆婆真的是锲而不舍、吾辈楷模,就让你死了也还钱。
所以要活得比老赖久,就有可能达成所愿,还有也要熟悉ta家里面情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