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四川下达专项资金!渠县分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2-20 07: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

推动农业产业全链条发展,

日前,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

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640?wx_fmt=png&from=appmsg

640?wx_fmt=gif

渠县1家农业企业

获得补助资金140万元!


640?wx_fmt=png&from=appmsg

通知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推动农业产业全链条发展,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4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 农林水”,支出列“21301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请按照《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9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370号)要求,用于各地申报并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产能、实施技改、创新研发等。各地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加强资金监管。此次下达项目补助资金的60%,待2025年中期评估合格后再下达补助资金的40%。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项目实施方案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县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在拨付资金前,要实地核查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建设情况,对未按项目方案实施的企业不得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置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于2024年12月31日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与项目实施方案一并报农业农村厅备案。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扫二维码查看
2024年省级财政农产品
加工专项资金分配表↓
640?wx_fmt=other&from=appms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


来    源:四川省财政厅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