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发政价格〔2019〕358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纳入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县(市、区)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周末和假期托管服务收费可参照当地课后服务相关标准执行,但不得超过相应标准。
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周末和假期托管名义乱收费,严禁提前收取和各种违规搭车收费行为。学校要主动公示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减免政策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