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渠县供电公司关于用电销户账户余额退费公告
经核查,原我公司电力用户:
黄 文(4163002865),用电地址:原渠县天星五井村委会1社
张华军(4163002938),用电地址:原渠县天星五井村委会1社
雷孝洪(4163002880),用电地址:原渠县天星五井村委会1社
雷孝余(4163002840),用电地址:原渠县天星五井村委会1社
付云芝(4163002869),用电地址:原渠县天星五井村委会1社
雷孝伦(4163002876),用电地址:原渠县天星五井村委会1社
张少伟(4163002934),用电地址:原渠县天星五井村委会1社
雷孝儒(4163002845),用电地址:原渠县天星五井村委会1社
于2022年办理用电销户,目前账户有剩余电费,前期经多方联系未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至7月4日。
请以上用户尽快携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开户行复印件)前往我公司营业厅办理退费业务,逾期未办理我公司将做业务费转收处理。
特此公告
国网渠县供电公司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