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在各地层层初核的基础上,司法厅进行了实地抽查复核与集中视频复核,并征求各级民政部门的意见,拟撤销成都市崇州市白头镇五星村、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安宁村、阿坝州茂县凤仪镇甘青村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拟注销内江市市中区牌楼街道临江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对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庆安社区等29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予以保留。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至11月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
电话:028-86511176
电子邮箱:scsfjb@126.com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