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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高校干部 退休十余年后被查处
封面新闻
2024-1-13-15:07 · 四川 · 封面新闻官方账号
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1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了解到,曾任四川教育学院总务处处长、基建处处长等职的刘洪华,在退休十余年之后,仍被查处。经查,刘洪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孳息共计206万余元,其中退休后仍收受10万元。
刘洪华
教育战线工作几十年 临近退休疯狂敛财
刘洪华,男,1950年6月生,曾任四川教育学院总务处处长、基建处处长等职,2011年2月退休。
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生的刘洪华自幼家境贫寒,做过木工、民工。凭借自身努力,他于1973年从岳池师范学校毕业后留校任教,之后又在原四川教育学院任职多年。
刘洪华在教育战线兢兢业业工作了几十年,却在临近退休的5年时间里初心蒙尘、晚节不保。
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管工程“吃”工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为他人在食堂经营、项目审核、工程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孳息共计206万余元,其中退休后仍收受10万元。
刘洪华在忏悔时说:“一开始拿那些老板送的钱,有些害怕,但是后面就习惯了,想到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又没有其他人知道,就把钱收下了。”
最终,刘洪华在退休10余年后给自己开启了牢狱之门。
退休十余年被查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1个月
刘洪华,生于1950年6月,2011年2月退休,至今已经退休十多年。
2023年3月,刘洪华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泸州市叙永县监委监察调查。
2023年8月,刘洪华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10月,刘洪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刘洪华忏悔书节选
从参加工作以来,我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工作,总想把每项工作做到最好,让领导放心,让师生员工满意。但是,由于自己疏于学习,法纪观念淡薄,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思想一时糊涂,在建设学校温江校区期间与施工企业老板产生不正当经济关系,收了不该收的钱财,犯了严重错误。
剖析自己犯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丧失党性,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疏于学习,法治观念淡薄,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
看到老板通过辛苦付出能有丰厚的回报,而自己同样辛苦工作收入却远不及那些做生意的老板,心里开始感到有些不平衡,对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心里无底,也不知道行为后果,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当老板送给自己钱时就欣然接受了。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国家已经付给了自己应有的薪酬,却去和生意人比收入、比回报。作为共产党员应该为党的事业尽心竭力,贡献力量,而不能像这样给组织抹黑和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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