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四川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4-3 14: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以为快退休了,收点、拿点不会有问题,侥幸心理害了自己”“为了利益用金钱拉拢腐蚀他们,结果害人害己”……近日,成都市武侯区华兴街道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拆迁之殇》。片中,武侯区金花桥街道原四级调研员曾某、金花桥街道花龙门社区拆迁户帅某等人“现身说法”,让参会人员深受警醒。

此前,帅某为让违法搭建的建筑物获得拆迁补助,向负责土地拆迁工作的曾某等人行贿。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违法搭建的建筑物纳入拆迁范围,给国家财产、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最终,曾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帅某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所涉财物全部追缴。

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武侯区纪委监委将土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重点,严肃查处受贿人员36人、行贿人员8人,及时追缴非法所得,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

“行贿与受贿相伴而生,只查受贿不查行贿,行贿人就会肆无忌惮、越发猖獗;只查行贿不查受贿,腐败问题就会越来越严重。”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零容忍”惩治受贿问题,又持续加大行贿行为查处力度,紧盯向多人行贿、多次行贿、巨额行贿等重点问题,有效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空间,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2024年,全省共立案行贿人员1259人。

实践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双向查处机制,在对行受贿案件进行审理处置时,综合考虑行贿金额和次数、行贿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危害后果、认错悔过态度等因素,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加强对行贿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对行贿犯罪精准打击,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以医药领域为例,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童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中,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行贿人14人,将1名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的行贿人移送司法机关;在乐山市人民医院心脏大血管外科原主任周某案中,查处行贿人22人,将2名长期“围猎”党员干部的行贿人移送司法机关。

在此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惩治行贿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行贿所得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依法予以追缴和纠正,让行贿人付出沉重代价,最大程度为国家挽回损失。

与此同时,四川强化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行贿人的主体身份和行贿所涉领域等,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相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可对行贿人进行组织处理、行政处罚,同时加强与公安、发改、财政、住建、金融等部门协作,对行贿单位及行贿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投标资格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形成“一次违法,多方受限”的惩戒格局。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