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支参赛舞队选手人数限定在15人以上(含15人)
2、参赛队伍初赛服装由“仁和公园国际”提供,每队参赛队员需着装统一服装参加初赛,复赛服装自备。
3、初赛中,报名参赛的前20支队伍拥有进入决赛资格,参赛成绩以两次比赛的平均成绩为最后得分。
4、舞蹈作品及音乐作品体现积极健康、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
5、表演形式力求创新,广场舞编排要求以健身的科学性和艺术的表现性为标准, 使整支作品风格突出,协调完整,广场舞元素可以丰富多样,但禁止各种高难度动作。
6、广场舞循环的舞步组合至少要出现1个4个八拍以上不同步伐的舞步组合;参赛舞种不限,每支舞蹈时长4-6分钟。
7、参赛队员需身体健康,平均年龄65岁以上参赛团队两场比赛的平均分加0.15分(以10分制记);每支舞蹈队原则要求人数为15人以上,含15人,不足15人的参赛队伍两场比赛的平均分上扣0.2分。
8、各参赛团队决赛必须自备统一服装,动作整齐,精神饱满,美观大方。入场、退场形式不限,入场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退场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9、每支参赛团队需配合电视和新媒体方面的宣传,渠县广播电视台享有参赛选手的姓名、形象、影像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