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2019年度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补充渠县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力量,提升队伍灭火救援实力,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法规政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我县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10名,均限男性。
二、岗位要求
(一)忠于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消防工作,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身体外观正常,符合体检标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退伍军人尤其是消防退伍军人;
2.获得消防、化学、建筑、水电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3.获得专业运动员等级证书的;
4.获得C照及以上级别驾驶证的。
三、工作地点
渠县主城区
四、工作制度
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每轮上班48小时(上2天休1天)。
五、工资待遇
入职培训1个月,试用期1个月,培训、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培训考核合格、试用期结束后正式上岗,大队将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五险,统一配发工作服装,单位提供食宿。
六、征召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本人到渠县賨人大道13号消防救援大队(渠县东城半岛汽车站旁)中队2楼202办公室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表(见附件1);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
4.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运动员须携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持有C照及以上驾照的须携带驾驶证原件。
(三)招聘程序:依次开展资格审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面试。
(四)选拔和录用
1.专职消防员岗位:经资格审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确定入围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如人数低于1:2的比例,则一并进入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体格检查、面试。最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拟选取10名专职消防员。
2.录取人员将进行统一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开展入职培训前身体复检,不合格者淘汰。复检合格者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可试用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渠县消防救援大队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0818-7215119
投诉举报电话: 0818-7215119
附件:1.渠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个人报名表
2.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2019年11月17日
渠县消防救援大队
渠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19年度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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