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宜宾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马卫华T·W受贿案宣判,获刑12年6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23 06:4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宜宾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马卫华贪污受贿案宣判,获刑12年6个月

宜宾传媒网 2023-3-22 09:54

法检两长”同庭开审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马卫华贪污受贿案,获刑十二年六个月
屏山县人民法院——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3月21日,屏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马卫华犯贪污、受贿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由屏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谢国刚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科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代表共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21年,被告人马卫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划拨、工程量变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张某、阳某等人贿赂共计498.2万元。2014年,被告人马卫华与时任屏山县交通局副局长谭智平(已判)共谋设立“小金库”,用于不当开支。2015年至2018年二人通过分管工程项目的承建人虚增工程量、虚列工程项目套取国有资金和收取单位赞助费的方式获取“小金库”资金,其中马卫华分得13万元。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马卫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我从一名受人尊敬的党员干部,一步步沦落,直到今天站在了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是我丧失了对纪法的敬畏之心,最终破纪违法,跌入犯罪的深渊。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罪行给人民的事业带来的巨大损失,我愧疚不已”马卫华当庭忏悔道。

当庭宣判

经过近2个小时的法庭审理,屏山县人民法院当庭以被告人马卫华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被告人马卫华的违法所得511.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马卫华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法官寄语: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腐败。本案被告人马卫华在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的信任,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应依法受到严肃处理。作为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涵养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才能行稳致远、有所作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来源:屏山法院
20230323063958front2_0_254339_Fl5NbaGVSWIQqrFqdPxg7iLMTJbk.jpg
20230323063958front2_0_254339_FrmBgqE5QV9zfn9MdcLQO6Wfq_lq.jpg
20230323063958front2_0_254339_Fk6SzDn_slpwWD3tjRzFF6D-bG2a.jpg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