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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人员陷“桃色剧本杀”泄露国家秘密,国安部披露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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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先生,这样的照片,您也不想被登报公开吧?”面对来自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明晃晃的威胁,张某悔恨不已,却也无计可施。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我某驻外机构公职人员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的间谍案件。

被围猎:觥筹交错迷人眼

张某,案发前系我某驻外机构公职人员。在境外任职期间,他频繁出入热闹奢华、推杯换盏的高端场所。一次宴会上,张某与境外某企业家协会成员李某结识,觥筹交错间,两人逐渐熟络。此后,李某出手阔绰,以各种名义邀请张某参加饭局,很快拉近了彼此关系,赢得张某的信任。

随着两人交情日渐深厚,一次把酒言欢时,张某向李某暗示自己对“特殊娱乐场所”的兴趣,李某敏锐捕捉到这一信息,迅速向其“上线”汇报。殊不知,一场为张某精心设计的“桃色剧本杀”已悄然拉开序幕。

被设计:不良爱好暴弱点

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指挥下,李某投其所好,邀请张某前往当地一家情色场所,隐秘暧昧的氛围酝酿着一场阴谋,张某早已身陷其中却不自知,其嫖娼行为被“当地执法人员”当场抓获。面对确凿证据,张某只能求助李某。李某一边假意安慰,一边为其联系一位靠谱的“兄弟”——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这位“兄弟”迅速赶到现场,几番交涉便让张某“重获自由”。

此时,被玩弄于“剧本”之中的张某还不知道,从推杯换盏到嫖娼被捕,每一幕都早已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镜头记录下来,他们以此为筹码,迫使张某成为棋子,为其所用。

被威胁:泄密供密坠深渊

事后不久,李某的“兄弟”再次与张某见面,亮明了自己间谍情报机关人员身份,以其作为公职人员出入风月场为要挟,胁迫张某与其合作,搜集我内部信息。张某在对方威逼利诱下达成“合作”,利用工作便利,多次通过打印、拍照、撰写、口述等方式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我内部大量涉密信息,并收取对方提供的大额经费。在即将离任回国之际,他甚至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签订“承诺书”,约定回国后继续为对方工作、提供情报,对我国家安全造成危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国家安全机关缜密侦查,在张某回国后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终,张某因犯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国家秘密罪,受到法律的严惩。

个人在境外遇到间谍组织拉拢策反怎么办?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个人在境外遇到间谍组织拉拢策反,一定要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洁身自好,坚守底线。

凡对组织活动的主办单位、活动内容、参加人员、场地情景不清楚时,不随便应邀;

对于露骨的策反“不理睬、不答复、不上当”;

如遇栽赃陷害不紧张、不害怕,弄清底细,妥善应对,并如实向我国驻外机构等有关部门报告;

如被要求参加其间谍组织时,要以适当理由拖延或拒绝,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遇有疑似间谍拉拢策反等情况,要在脱身后第一时间向我国驻外机构等报告,切不可隐瞒不报。

如果被迫加入了间谍组织,应当如何挽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广大人民群众应主动学习国家安全知识,有效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如遇突如其来的无端搭讪,要第一时间提高警惕,尤其是涉及敏感话题时,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和工作情况,如遇境外人员主动索要联系方式或私下单独邀约,则更要留神注意,避免深入交流。

严格自律,规范个人行为。

广大人民群众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在网上随意透露自己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重点领域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拒绝任何人员提出的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要求。

及时报告,共筑安全防线。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及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来源:国家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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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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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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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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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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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2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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