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公安局贵福派出所民警在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名女驾驶员一手抱着1岁多的小孩,一手握方向盘驾驶轿车行驶,且未系安全带。
民警立即将驾驶员柳某(女,31岁,渠县贵福镇人)及孩子带至安全地带,进行了宣传教育和依法处理:罚款20元。柳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章驾驶行为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表示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意识。
原来,因农忙季节,家中小孩无人照顾,柳某出门办事便将自己女儿带在身边,可小女孩太小一直哭闹,柳某就一手抱小孩,一手开车。民警考虑到柳某在带小孩不方便,后来驾驶柳某的车将母女俩送回了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