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健康提示
(2022年12月10日)
广大市民朋友:
经过三年艰难漫长的新冠肺炎病毒抗疫战争,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走过,现在距离回归正常生活的那一刻更近了。经专家论证,病毒传染性极强,但是致病率大大减弱,当前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毒力明显减弱,99.5%的感染者无需去医院。为了更好地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保障全县市民朋友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健康提示如下:
一、如您需要外出活动、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医院就诊等需与他人接触的情况下,仍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日常生活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阻断新冠病毒以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手段。
二、如您无感冒相关症状,非风险岗位、非重点人员以及无核酸查验需求,可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确需提供核酸证明的,请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在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愿检尽检。
三、如您接收到县疾控中心的短信或者电话提示,不必惊慌,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混管异常时不等于被感染,请自觉遵守防疫规定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按照短信提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采样点单采复核,结果未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如您(或共同居家成员)核酸检测报告为阳性,请自觉居家隔离5-8天医学观察。目前,无症状和轻型大约占了90%以上,做好居家防护,无需特殊治疗。居家隔离期间遵守单人单间或一人居家、全家居家,减少感染传播风险。
五、如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头痛、全身疼痛等症状,不必焦虑,宜居家,多休息,多喝水,对症服用自备退烧药、感冒药、止咳药,大部分3-5天痊愈,个别可能一周或者十天左右。
六、如您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或发热超过38.5℃、腹泻、呕吐、咳嗽加重等症状,且服用自备药物后未能缓解,请做好个人防护,在家人陪同下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伴有肺部感染的患者需要CT、化验等进一步检查,由就诊医院(卫生院)分诊分治。
七、如您还未全程接种疫苗,请尽快接种疫苗,研究表明,新冠疫苗可极大降低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如果您的父母及身边的60岁以上老人还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为了老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积极提醒他们尽快接种。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广大市民要消除恐慌,正确看待,保持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保护自己,保护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