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以来,浙江省绍兴市已接连报告2起因食用河豚而引起的食源性聚集疫情,有3人中毒到医院就诊,其中重症2例,发生场所均为家庭聚餐。 目前症状较重的患者经ICU全力救治,患者病情稳定并逐渐好转。经流行病学调查显示,2名重症患者均摄入河豚内脏,在患者的血液和尿液生物样本中检测出河豚毒素。
图片来源:新华社 河豚(本称河鲀鱼),其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有明显的门牙上下各两枚,被捕获后能吸入空气,使胸腹部膨胀如球。每当春季来临,河豚鱼性腺逐渐成熟,毒性开始增强,其中卵巢和肝脏毒性最强,一旦食用致死概率较高。河豚毒素是自然界所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河豚毒素耐热,化学性质稳定,盐渍、日晒等一般烹调手段均不能破坏。春季是河豚中毒的高发季节,部分人对河豚鱼毒性认识不足,存在盲目尝鲜侥幸心理,很容易“中招躺平”。为此,绍兴市疾控中心提醒:当下“正是河豚欲上时”,不要逞一时口欲之快,更不能在追求“极鲜”的路上“狂飙”,真正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河豚!
2020年,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餐饮业协会就曾发布《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菜单指引(试行)》,对餐饮单位的菜单制作进行全面规范,严禁餐饮单位打“野生牌”“江鱼牌”。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鲀(河豚鱼),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中国消费者报也曾发布提醒,市面上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鱼外包装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维码。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鱼为违法行为。此外,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要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话“12345”“12315”。来源:天府新青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