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将于12月1日启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1-29 15: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记者26日从全国普法办获悉,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各地各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的通知,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重点宣传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据悉,今年的重点活动安排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举办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有关活动;全国普法办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视频;教育部、司法部在北京举办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开馆仪式,司法部支持教育部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等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国家图书馆举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专题展览及系列讲座;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在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康博村举办“宪法进农村”主场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河北省举办“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地区交流会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在地铁站、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教育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来源|新华社、中国普法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于 2023-11-29 19:2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29 19:24: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29 20:0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法治社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29 20:15: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活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29 20:16: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29 21:0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29 21:23: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29 22:33: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29 22:4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