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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党员教育培训“2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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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规划期内,党员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20天或160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35天或280学时。”

4月2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全面实现“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党员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成效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四川贯彻落实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日前正式印发,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细化部署。

“若干措施”包括精心组织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突出精准施教抓好分级分类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方法载体和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五个部分,共计20条具体举措。

例如,“若干措施”明确,要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任务,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好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要分级分类制定培训计划,市县乡三级每年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市县还要制定农村党员、城市社区党员两个专题培训计划;持续开展“每月送”活动,按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新兴领域等,每月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送一堂专题课、一个微视频、一个好案例、一张学习卡,提高党员经常性教育质量。

“近五年,全省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党员培训工作,特别是2023年启动实施‘党员全覆盖年训计划’,每年培训党员416.2万人,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制定的“若干措施”并非另起炉灶,而是结合四川实际,对新一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出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贯彻和落地。

此次规划期的结束时间是2028年,下一步,该中心将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员教育培训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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