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简称: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简称:ASFV)感染家猪和各种野猪(如非洲野猪、欧洲野猪等)引起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该病在我国列入一类动物疫病。
为切实有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入传播。渠县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指挥部从去年以来就在渠县高速路口、静边、望溪、定远、拱市、等乡镇设立了过境临时检查点。
渠县养猪人注意到了检疫点工作人员的辛苦,为了表示他们对渠县严防“非洲猪瘟”工作的感谢,6月6日上午,渠县养猪人联合会自发筹资购买了慰问品去各个站点慰问了这些一线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辛苦表达自己的一份心意。
(渠县高速路口)
在临时检查点,尽管天气炎热,工作人员们却丝毫也不敢懈怠,认真检查每一辆过往车辆。
(卷硐检疫点的工作人员正在检查过往车辆)
渠县养猪人给他们送去慰问品,同时还制作了相关横幅和组织车队,帮助他们宣传严防控制“非洲猪瘟”。
最后,让我们渠县养猪人代表渠县所有民众对严防“非洲猪瘟”的工作人员道一声“辛苦了”,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辛苦和负责,我们渠县人民才能吃上健康安全的猪肉。
在对渠县防控“非洲猪瘟”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的同时,也殷切期盼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生猪及其制品的管控:
1、禁止生猪(仔猪)和猪肉制品(主要是白条)以及运猪车入渠,待疫情控制后再行放行。
2、除堵疫点堵疫外,另建立流动侦查队侦查非法运猪行为。
3、加大定点屠宰场非洲猪瘟检测力度,控制未经非洲猪瘟检测的生猪屠宰并按照生猪无害化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4、加大冷鲜肉的非洲猪瘟检测力度,杜绝有病毒的肉进入渠县市场
5、 根据渠县现状,加大防控知识普及建议广大养殖户在当地购买种猪和仔猪。
6、组织由养猪人组成的联防联控非洲猪瘟的民间组织,发挥抗击非洲猪瘟民间的力量。
7、建立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违法运猪至本地区等行为,一旦发现和接到举报,政府强制立即无害化处理,确保本县的生猪产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