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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渠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张大某、白某分别系张小某的父亲与母亲。2018年2月,两人因感情不合在渠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并达成协议:“张小某由父亲张大某负责抚养,白某每月给付张小某生活费500元,张小某的教育费、医疗费凭证实发票由张大某和白某各承担50%,直到张小某学业结束为止。”但白某在与张大某离婚后直至起诉之日,仅支付了1688元的抚养费。故张大某以张小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白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并补付前期拖欠的抚养费6812元。
渠县人民法院法官接到此案后,考虑到本案涉及标的较小且这笔钱关乎儿童的生活所需,立即联系了白某,希望白某可以及时履行义务化解纠纷,但白某辩称:“离婚协议属实,但自己在京务工时间短,个人生活压力大,且担心抚养费被张大某和其现任妻子挪用,才未及时支付抚养费”。对于白某的辩解,张大某不予认可,认为离婚至今已经一年有余,自己一直单方负责孩子开支,难以维系,白某应该立即支付孩子抚养费。在了解案情后,法官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角度出发,耐心地、多次的对白某和张大某进行了引导,经过法官讲法讲情的分析劝说,白某和张大某各自作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通过调解得以圆满解决。法官寄语: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攀升,抚养费纠纷也随之增多,在抚养费纠纷中,当事人应该注意如下几点:1、什么是抚养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2、谁能去打官司?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原告一般为子女本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婚生子女、由一方抚养的非婚生子女、继父母一方抚养的继子女、一方抚养照顾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原告向抚养费支付义务一方追索拖欠的抚养费。需要我们关注的是,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其支付抚养费。3、去哪家法院打官司?抚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抚养费如何计算?法院对于抚养费标准的认定, 主要是根据三个方面来综合考量的,分别为: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来源:四川新闻网达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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