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如何统筹规划布局?
答:按照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现有投资政策方向,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填平补齐,合理测算乡镇撤并后交通、市政、公共服务、政权设施等建设需求,确保原有设施暂时保留、新增投资项目合理布局,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撤销的乡镇卫生院的性质问题?其原存在的卫生院是以独立法人的形式存在,还是以 XX 镇附属分院的形式存在。
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要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保留已撤并乡镇的卫生院,以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非建制乡镇卫生院方式管理;或将其改为建制乡镇卫生院的分院,由建制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看病就医有什么影响?
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乡镇卫生院都将以建制镇卫生院或分院的形式存在,仍承担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群众看病就医不会受影响。
来源:新媒体中心
编辑:蒲秋秋 赵 磊 张 旺(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