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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于2019年12月25日开始2019年度财务结算工作。为切实保障各参保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现就及时申报缴纳2019年社会保险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在12月10日提前下达2019年12月份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请各参保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前及时申报本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情况,于2019年12月25日前到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时申报打印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缴纳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5日前到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时申报缴纳,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
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相互转告,逾期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造成的后果,由各参保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来源:达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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